汪大正教授在《重塑管理者 提升领导力》管理课程中还引用了2006年春节前北京市委市政府给全部北京市的手机和小灵通用户发一条短信的案例。案例标题是“北京市委市政府向全体市民短信拜年¬——提醒市民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短信覆盖全市手机和小灵通用户”,案例的原文:
昨天下午4时28分,市民公冶先生收到了来自北京市委、市政府的拜年短信。北京市委办公厅的值班人员称,这是北京市委、市政府向全部手机和小灵通用户发送的短信,也是官方第一次向市民发送“拜年短信”。
公冶先生接到的祝福短信发自1860,祝福语为:“北京市委、市政府祝全体市民新春快乐,岁岁平安,阖家幸福!在此,特别提请您注意节日安全,遵守《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公冶先生说,他的同事和朋友,都收到了类似短信。市民高小姐也收到了短信,她认为,这种提醒比起以往的“禁止”、“不准”之类的命令,显得很亲民,也容易让人接受。
据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值班人员介绍,这是北京市委、市政府有史以来给市民“短信拜年”。在前不久的东三环京广桥坍塌事件中,官方也采取了短信提示方式,效果不错。不同的是,京广桥坍塌短信只覆盖了部分用户,而此次拜年短信覆盖全部手机和小灵通用户。目前,市政府还酝酿,以后每逢大节、大假都向市民发送类似短信。
另据新华社报道,此举是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提议的。目前北京市1500多万常住人口中,已有手机和小灵通用户近1300万。1860客服工作人员称,由于数量巨大,拜年短信将在27日中午开始由电信部门陆续发送,持续到除夕。
汪大正老师引用这个案例的主要目的是要说明北京市委市政府用短信的方式祝福市民的同时又特别提请“您注意节日安全,遵守《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在课堂上汪老师的表达意思是这种形式新颖亲民。通过课后和很多学员的讨论交流,很多学员都误以为本案例的意思是通过短信这种方式提醒市民“遵守《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但经过仔细思考,我发现汪老师其实应该想表达的意思仅仅是说明该短信的语言表达上新颖亲民,并不是发短信这种形式新颖亲民。就象文中市民高小姐说的:这种提醒比起以往的“禁止”、“不准”之类的命令,显得很亲民,也容易让人接受。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发现柳州市或其它城市某些政府部门(或某些商家)也搞过以短信方式宣传某些活动或某些法律规章制度的执行提示。但我想说的是,这种短信的发送形式值得推广吗?以短信这种方式夜以继日的往市民手机和小灵通里发送,这种行为文明吗?对创建和谐社会有影响吗?是否对市民造成了生活上的某些不便(删除短信的行为是不是也可以说是给市民添加了某种劳动呢)?不分时段地往市民手机和小灵通这种个人私有财产里投放短信是否对市民够成了骚扰?是否考虑到有可能某些手机和小灵通用户正在休息?这种发短信的行为与随意往市民家里塞小广告又有什么区别呢?“以后每逢大节、大假都向市民发送类似短信”这是什么道理?
这个案例给我们的另外提示是,现实生活中我们的某种行为或活动,在出发点和内容上我们单方面觉得是善意的,但我们应该更多的考虑到这种方式方法的合法性以及在执行过程中是否给部分市民带来负面影响。
柳州市教育局 廖增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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