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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合同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应用文大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0-26

    出租方:×××汽车租赁公司
    承租方:×××
    出租方与承租方根据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汽车租赁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租方租用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五辆,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二、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担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 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 用期间的租金,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钱的违约金。
    三、租用期定为1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 金与费用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四、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计算,不足1个月按1 个月收费。
    五、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 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七、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文章录入:张应刚    责任编辑:梁淑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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