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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人员或研究单位,按立题审批手续,将所选定的课题向有关科研规划部门申报。其一般程序: 1、确定选题。可以自行确定题目,也可以从发布的课题指南中选题。 2、填报重点研究项目申请书。申报哪一级课题,就向哪一级办公室索取申请书。 3、申请人应按申请书各项内容和申请书上“填报须知”的各项要求认真填写,并按限期报给主管部门。 4、并按规定缴纳课题评议费。 5、若申报指南课题应在课题名称注明“指南课题”字样,或按课题指南说明要求注明课题类别。 6、申请书须经本单位领导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包括申请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是否适于承担本课题研究;主管单位能否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时间和其他必要条件;能否按规定进行经费代管)。承担信誉保证并加盖公章。凡只有申请人而无单位意见和公章,或以单位名义而无具体承担人的申请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