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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民族大学关于教学计划的管理规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北京民族大学教育教学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0-26

    教学计划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教学内容的重要文件,而教学内容又是培养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基本教育教学活动内容,是实行各专业培养目标的指南,我校各个专业的教学计划,都力求保证使培养的学生能够精通本专业的业务,掌握本专业的最新科学技术,使他们毕业之后能在21世纪世界经济竞争和新科技革命挑战中,为我国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一〉、制定和修改专业教学计划的程序

    我校新设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原有专业的教学计划的修改都是十分复杂而艰巨的工作,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该项工作首先由各系主任组织有关教师根据各自的专业的培养目标、北京市教委和市考试院所发的各门课程“教学大纲“结合我校的实际反复研究定搞,然后送教务长审定,再报校长批准签发到各系执行。完成时间必须在每个年度的上学期放暑假之前,逾期不完成,将会影响我校的招收新生、订购教材、聘任教师等工作。

    教学计划一经由学校签发执行,就应保持稳定,在一届学生修业年限内原则上不再更改。如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重大不妥需要修改,必须按前述程序上报批准,凡是在教学计划之外另开的课程或课时学校不予承认,也不承担这部分课时的经济开支。但是,在不增加课程门类、不增加学年(或学期)总课时数和周学时数、不是先导课与后继课倒置的前提下,由于教师的变动或其他的原因需要将课程开出的时间和每周学时数做些合理的调整,而且这种调整有利于教学工作的运行,系主任有权决定,只需通过教学处向教务长报告,不必层层报批。

    (二)、制定或修改教学计划的要求

    制定或修改教学计划总的 要求是培养目标明确、课程设置合理、课时分配恰当。

    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写出专业名称的全称,学制年限和培养目标,即修业年限内要把学生培养成具有什么专门技术和什么学历层次的专门人才。要有课程设置和教学要求,即根据培养目标确定需要开设的课程、根据学制年限和各门课程间的互相联系(先导课和后继课、基础课和专业课之间的关系)确定课程开出的先后次序和各门课程的总学时与周学时数,讲授课,实验课的安排和要求等。最后附上一份完整的专业课程设置计划表。

    每个专业的教学计划必须包括统设的 15门课程(国考课5门、市考课5门、校考课5门)和特设课程,不论是二年 制或三年制专科,或者本科的专业,总学时数应该符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

文章录入:陆锋锐    责任编辑:陆锋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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