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的国家,通常互换外交使节。国书是任使馆馆长的大使或公使前往已对人选表示同意的接受国赴任时携带的文书。这是派遣国元首致接受国元首的信件。使节由代办担任时则携带派遣国外交部长致接受国外交部长的信件。国书内容包括:表示希望保持同对方国家的友好关系,通知任命某人为特命全权大使或公使,并对其人格高尚、忠于职守、有才能、值得信赖等项加以介绍,希望对方国家元首对该使节给予优厚待遇,对以本国元首或政府的名义所通知的事项给予信任等等。 使节到达接受国之后,立即向该国外交部通知自己的到达并送交国书的副本,以后在呈递国书仪式上向接受国元首递交国书。使馆馆长开始执行职务的日期,是递交国书之日,还是通知到任和送交国书副本之日,要视接受国的惯例而定。接受国确定这个日期,对所有国家的使节都一律适用。各国使馆馆长在驻在国的位次按该使节开始执行职务的日期的先后次序排列。教廷大使的位次在信奉罗马天主教的国家里有时按惯例先于其他一切使馆馆长。元首死亡或更替,或政体发生变化时,要更换国书,但不改变位次。使节在原任的地方由公使升为大使时,要呈递大使的国书,位次也要变化。 递交国书仪式一般都隆重庄严,具体程序大致如下:
(1)使节夫人通常不参加仪式;
(2)双方参礼人员应着礼服或民族服装;
(3)礼车一般由接受国提供,车上悬挂接受国国旗;
(4)举行仪式的场所门前一般有武装士兵或仪仗队向大使致敬或接受大使检阅;
(5)大使抵离时奏乐曲或国歌;
(6)使节向接受国元首递交国书后应邀进入客厅,双方共叙两国间的友好关系。仪式后,通常由使节设会感谢接受国有关官员。 在中国,大使递交国书的仪式在人民大会堂进行,程序与上述做法大致相同,但不安排乐队和仪仗队,而设礼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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