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的写法
(一)标题和日期
1.标题 章程的标题,由组织名称和文种构成,如《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写作学会章程》。如果尚未得到通过和批准,可在标题后加括号注明“草案”。如:《中国写作学会青年写作理论家协会章程(草案)》。
2.日期 在标题下方正中加括号标明日期和通过依据。有三种写法: 第一种是由会议名称、通过日期组成,如:“中国科协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1980年3月22日通过 ”。
第二种是由通过日期、会议名称组成,如:“1988年6月7日中国写作学会第三届理事会修订通过 ”。
第三种是只写明通过日期,如:“1999年7月17日通过”。
(二)正文
1.分章式写法 内容丰富的章程采用分章式写法。这种写法是篇下分章、章下分条,条下分款。通常第一章是总纲(或总则),以下各章是分则,最后一章是附则。如《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第一章为“总则”,共三条,分述了组织的名称、性质和任务。第二、三、四、五章为分则,共十一条,分述了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组织结构、经费来源等内容。第六章为附则,共二条,是一些补充说明。
2.分条式写法 内容简单的章程直接分条撰写,如《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章程》,共有六条。第一条是性质;第二条是宗旨;第三条是基金的使用;第四条是组织结构及职责,其中又分为三款;第五条是注册;第六条是办事处的设置及各自的职责。 撰写章程要注意符合政策规定,内容系统周密,条理明确清晰,语言精当质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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