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独立本科段)是为了适应互联网经济的发展,满足社会对电子商务高级专门人才的需要而设置的。
二、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本计划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科基础上的独立本科段专业,其专业培养目标是,要求自学者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并按照本计划要求,通过各门课程的学习,比较系统地掌握电子商务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电子商务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从而具备在有关的网站、企业、机构从事电子商务技术操作、开发、经营管理和初步研究工作的能力。
三、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上的本科层次。
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的基本要求,本专业共设置 12 门课程,总学分为 73 学分。各门课程均采用学分计算,考试采用百分制, 60 分以上为合格。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获得该课程的学分,同时发给该课程单科合格证书。学完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 12 门课程,经考试获得全部课程合格证书,毕业论文及设计经考核(答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的考生,由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凡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本科毕业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三、课程设置及学分
专业代码: B020216
|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 注 |
|
1 |
0004 |
毛泽东思想概论 |
2 |
|
|
2 |
0015 |
英语(二) |
14 |
|
|
3 |
0910 |
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 |
6 |
|
|
4 |
0996 |
电子商务法概论 |
6 |
|
|
5 |
0994 |
数量方法(二) |
6 |
自考金融管理、商务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免考 |
|
6 |
0995 |
商法(二) |
5 |
|
7 |
0906 |
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 |
3 |
|
|
0907 |
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实践) |
3 |
36 |
|
8 |
0908 |
网络营销与策划 |
3 |
|
|
0909 |
网络营销与策划(实践) |
2 |
24 |
|
9 |
0911 |
互联网数据库 |
3 |
|
|
0912 |
互联网数据库(实践) |
3 |
36 |
|
10 |
0913 |
电子商务与金融 |
3 |
|
|
0914 |
电子商务与金融(实践) |
3 |
36 |
|
11 |
0915 |
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 |
3 |
|
|
0916 |
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实践) |
3 |
36 |
|
12 |
0997 |
电子商务安全导论 |
3 |
|
|
0998 |
电子商务安全导论(实践) |
2 |
24 |
|
13 |
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 |
不计学分 |
|
总计 |
73学分 |
|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 注 |
|
1 |
0889 |
经济学(二) |
5 |
加考课 |
|
2 |
0896 |
电子商务概论 |
4 |
|
0897 |
电子商务概论(实践) |
2 |
|
3 |
0900 |
网页设计与制作 |
2 |
|
0901 |
网页设计与制作(实践) |
3 |
说明:
1、电子商务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2、计算机及信息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0889经济学(二)、0896电子商务概论(及0897实践部分)等2门课程;
3、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0896电子商务概论(及0897实践部分)、0900网页设计与制作(及0901实践部分)等2门课程,其中自考中英合作金融管理、商务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可免考0994数量方法(二)和0995商法(二)等2门课程;
4、其它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0889经济学(二)、0896电子商务概论(及0897实践部分)、0900网页设计与制作(及0901实践部分)等3门课程;
5、考试课程及学分表中备注栏内的数字表示网上作业的学时数。
四、实践环节考核实施要求
为满足社会对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实践操作能力的要求,加强对考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实现本专业确定的培养目标和保证学业标准,根据本专业特点,对本考试计划中《互联网数据库》、《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电子商务安全导论》、《网络营销与策划》、《电子商务与金融》、《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等六门课程规定了网上作业要求,由全国考办组织专家根据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和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标准,指导制作网上课程作业,并指定 http://www.zk365.com 网站发布。考生必须完成规定的网上作业并取得课程网上作业合格证书后,才能参加相应课程的实践性环节考核。
该专业实践环节考核由主考学校根据全国考委编制的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基本要求组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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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课程说明及自学用书
公共课及共同课课程说明略。
1、数量方法(二)
本课程的目的在于使考生能处理数据资料,以便在决策中有所帮助,其主要内容包括:数据的整理和描述;概率论介绍;随机变量及其分布;抽样方法与抽样分布;参数估计;假设检验;回归分析;时间序列分析;指数。
自学用书:《数量方法》全国考委组编 钱小军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0年版
2、商法(二)
本课程是本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目的是使考生理解商法的基本理论,同时对中国商法在实际中的应用有基本的了解。该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商法概论;合伙企业法;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票据法;海商法;保险法。
自学用书:《商法》 全国考委组编 王小能主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