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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2005年中考改革方案
作者:柳州市教…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4-29

2005年6月,我市国家级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年级1.3万多名学生将首次参加毕业升学考试。为做好2005年我市课改实验区和非课改实验区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高中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以及《广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桂教基教[2004] 145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 柳州市200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的改革,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进行;有利于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在我市逐步构建一个能科学有效地选拔出各类高一级学校新生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体系。

(二)2005年,我市在国家级课改实验区进行初中毕业升学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试点,改变以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力求在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取这三个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为推动和保障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深入发展,并为我市推广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奠定基础。

——国家级课改实验区内所有的初中毕业生,中考的各科成绩及总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每科笔试成绩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确定合格标准,合格以上的等级数和各等级的比例根据学生的考试结果,结合市区示范性高中的招生人数划定。非国家级课改实验区的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仍以百分制的形式呈现。

——对国家级课改实验区学生试行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 且评定结果作为高中录取重要依据。

——考试方式多样化,改变单一使用纸笔测试的试卷考试。

——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试分离。

——各县已参加课改的初三年级学生,其初中升学考试的内容、成绩评定和录取方法由各县教育局制定相应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市区内未参加课改的初三年级学生,其初中升学考试采用非课改实验区试卷,但成绩仍以等级的形式呈现。

二、考试、命题与评卷

1、初中毕业考试,四城区范围由市教育局委托市教科所统一命题,由各初中学校自行组织考试和评卷;六县范围由各县教育局组织命题、各县初中学校自行组织考试和评卷。初中毕业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9科。毕业考试全市统一安排在5月初进行,有关毕业考试的要求将另文通知。

取得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成绩达到以下标准者准予毕业并由各县区教育局颁发初中毕业证书。

——非课改实验区学生日常操行评定合格以上;课改实验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C等以上。

——毕业考试中各科成绩合格。

2、初中升学考试包括书面考试(总赋分660分)、体育测试(赋分30分)、实验操作和学科考查,实行课改实验区和非课改实验区分开独立命题,其中可有一部分共同题目。所有初中升学考试试卷全部由市教育局统一命制。

——书面考试时间为6月24、25、26日3天,具体考试科目、形式、赋分及要求如下表。

科目

形式

赋分

考试时间

(分钟)

说明

语文

闭卷笔试

120

150

 

数学

闭卷笔试

120

120

可以使用计算器

英语

闭卷笔试

120

120

其中听力占30分,考试时间20分钟,笔试9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物理

闭卷笔试

100

90

试题附部分公式,不能使用计算器

化学

闭卷笔试

100

90

试题附部分相对原子质量,不能使用计算器

政治

开卷笔试

100

90

可带相关课本,独立完成

——体育测试采用平时综合测评和集中考试结合的形式来评定成绩,赋分30分,平时综合测评和集中考试各占15分。平时综合测评由任课体育教师、班主任根据学生三年上课、参加课外体育活动等情况,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价。集中考试由全市统一方案(另文公布)、统一组织、相对集中进行。课改实验区考生的体育成绩最终以A、B、C、D、E五个等级形式呈现。体育测试安排在4月份进行。

——实验操作和学科考查内容如下: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考查成绩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级,只有达标者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含立项建设学校)或县中录取。考试范围及考试方案另行公布,考试时间安排在5月份进行。

生物、地理、历史、信息技术考查。以初二年级的期考成绩作为学生的考查成绩,分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级,只有达标者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含立项建设学校)或县中录取。

3、建立严格的命题、审题制度。分别成立以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师为主的命题、审题专家组,建立命题、审题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参与命题、审题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市教育局颁发的命题、审题资格证书,并与市教育局签订保密协议书。审题人员和命题人员必须分开。

4、命题原则。命题必须依据现行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进行。课改实验区的命题必须以教育部有关课改精神和学科课程标准、新教材为依据,注重考查学生对重要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景中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以有利于学生的发展。杜绝设置偏题、怪题。试题难度值为0.65±0.03;较易、中档、难题比例为6:3:1。

5、评卷。评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在职骨干教师组成的阅卷队伍进行,确保阅卷工作客观、公平和公正。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

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根据学生日常评价和过程评价的基本原则,制定《柳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由课改实验区学校具体贯彻执行。评定结果即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非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生的素质评定采用学生日常操行评定结果。

1、成立机构。为了搞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评价方案,对学校的评价工作进行指导,接受投诉和举报,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各学校要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领导和仲裁,监督评定工作,对评定结果进行确认。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年级组长、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

各初中毕业年级每个班要成立班级评价小组,负责本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工作。评价小组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

各级评价机构工作人员要公正、公平、守纪、守信,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规者,一经查实,予以全市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评定内容如下表。

维度

要素

关键表现

学生自评

同学互评

教师评价

班级评定

一、道德品质

1.遵规守纪

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文明诚实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真诚待人;不做损人利己的事情;守信用;考试不作弊

 

 

 

 

二、公民素养

3.社会责任感

积极参加社区服务活动;积极参加环保活动

 

 

 

 

4.自尊自律

追求进步;抵制不良诱惑;有错即改;自我接纳;自觉完成学习任务;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

 

 

 

 

三、学习能力

5.兴趣与方法

有求知欲;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能够独立思考;善于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掌握有效的学习策略

 

 

 

 

6.计划与反思

能够制定有效的学习计划;善于在学习中总结与反思;听取他人建议不断改进

 

 

 

 

四、交流与合作

7.团队精神

乐于参加集体活动;维护集体利益

 

 

 

 

8.沟通与分享

尊重并理解他人,主动与他人交流和分享,善于与他人合作共事;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五、运动与健康

9.运动与健康

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精力充沛;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没有不良嗜好;讲卫生

 

 

 

 

六、审美与表现

10.审美与表现

善于从生活中发现美并主动与他人交流自己的感受;喜欢上音乐、美术课;珍爱艺术书籍和艺术作品;积极参加各种艺术活动;能美化生活环境

 

 

 

 

综 合 评 定

 

 

 

 

综合性评语

 

 

 

    班级评定小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

确认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3、评定者。包括学生本人和本班同学、所有科任老师。为了保证评定者对综合素质评定的意义、内容、方法、过程、制度等有充分和一致的认识与理解,从而保证评定的科学性,学校要对评定者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学生的自我反思能力,将评价主体多元化的着眼点放在促进评价主体的反思和改进上。

4、评定方法与程序。

①各班先将“综合素质评定表”分别发给各评定者,然后利用班会等时间给学生向全班同学展示自己的成长记录袋,包括代表性作品、活动记录和获奖证书等材料。

②各评定者应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谈和调阅学生的成长纪录等方法分别给学生客观和公正的评定。

③由班主任召集由任课教师、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评定小组,综合各方面的意见给予一个综合评定等级。如果班级评定小组意见有分歧,应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定;如有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定工作委员会仲裁。无异议后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确认。

④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必须在5月底前结束。

5、评定结果的呈现。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包括两部分:(1)等级表达。评定者从6个评定维度所包含的要素及其关键表现入手给各维度定一个等级,再通过整体判断给出一个综合评定等级。等级分为A、B、C、D四级,依次对应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各学校、区(县)可尝试根据不同学校、不同班级的实际情况给各等级划定一定的比例,但对D等级的评定应非常慎重,仅限于极个别学生,且能做出清楚的解释。(2)综合性评语。评定小组应以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为主要依据,对学生给予一个综合性的评语,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综合性评语要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避免以偏概全。

6、公示过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等应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评价结果也要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要进行调研和处理。

四、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中考命题,市、县教育局分别组织市区和各县中考的考试、阅卷和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招生办具体实施,并采用远程网上报名录取。

(一)非国家级课改实验区:普通高中招生按照2004年的招生录取方案进行,按考试成绩分数的高低投档录取。

(二)国家级课改实验区:

1、坚持原则。课改实验区普通高中的招生要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把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招生的基本依据。综合素质评价为A者,方可作为保送生推荐;为A等及B等者,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及一级学校方可录取;为C等及以上者,普通高中方可录取。

2、双向选择。应实行考生自主选择学校,学校择优录取学生,逐步扩大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

3、科学排序。考生的成绩以笔试和体育测试的总成绩按照等级制方式呈现,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并体现投档先后的公平、公正。总成绩等级高者,录取投档时排位在前;总成绩等级相同者,按照各学科高等级数量的递减顺序排列,各学科高等级数量越多,录取投档时排位越靠前。我市招生办将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总成绩和各科学业成绩等级数量的投档排序方案。

4、照顾特长。体现学生个性发展的体育、音乐、美术、辩论、表演、学科、实验、综合实践活动设计、科技发展、文学创作、工艺制作、电脑制作、航模车模等特长,由毕业学校根据考生三年来所获市级以上奖励情况审核上报。招生学校根据特长生招生录取的规定及市教育局下达的特长生指标(一般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5%),参照考生的特长记录进行择优录取。特长生的录取方案,由各普通高中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报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执行。

5、分配名额。我市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今年要划出一部分名额,参考各初中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初中毕业生人数,由初中学校从参加升学考试的学生中推荐,示范高中学校择优录取,促进各初中学校的均衡发展。具体的招生数量及办法将另文通知。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是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千万学生的利益,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中考改革的领导。中考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业务工作由市教育局委托有关部门负责。根据区教育厅桂教基教[2004]145号文精神,成立柳州市2005年中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中考改革日常工作。办公室具体分管理组、命题制卷组、考务组。各自的具体职责是:管理组负责制定中考改革方案,召集有关会议,统一组织中考改革的实施;命题制卷组负责命题、制卷、评卷、质量分析;考务组负责中考的考务工作,包含试卷接运、保管、分发及保密工作、考风考纪工作、新生录取工作,负责制定中考招生考试工作实施细则、招生简章等。

(二)制度保障。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应通过制度创新来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实行严格的制度管理,杜绝腐败现象。

    1、公示制度。市教育局要提前向社会公示初中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包括初中毕业生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定结果的使用以及新的高中招生办法等。各招生学校在招生前及整个招生过程也要向考生公示学校简介(含师资、设施,包括学生住宿等办学条件)、指令性招生计划、指导性招生计划、收费项目和标准、报名条件、报名的起止时间、录取时间、新生录取名单等事项。

    2、诚信制度。逐步建立初中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诚信机制。参与命题、审题、阅卷、素质评定、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3、监督制度。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纠风办、监察局、新闻媒体等相关人员参加监督,对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要进行全程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制。同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社会监督。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学业考试、素质评定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中违反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现象和行为,可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纪检室投诉,纪检室在接受投诉后应尽快开展调查并做出答复。

4、培训制度。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每个参与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和学生素质评定能力,以确保评定结果的可信度。

5、评估制度。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实行全程监控,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纪行为的学校领导或招生工作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OO五年二月一日

  

 

文章录入:何冬梅    责任编辑:何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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