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柳州市2005年的中考招生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区200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和《柳州市2005年中考改革方案》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应、历届初中毕业、结业学生和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普通高中、职校、中专、技校在校生及毕业生;
(2)被高中阶段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到报名结束之日不满一年者;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职校、普通中专(含中师)、技工学校、成人中专及历届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报考普通中专(含中师)、职校、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不受年龄限制。历届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报考普通高中以18周岁为限(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农村考生和苗、瑶、侗、彝、仡佬、仫佬、毛南、回、水、京等少数民族考生可放宽到19周岁(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无本市户口,父母在本市从业的考生,可在柳州市报名借考。
5.原古亭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籍考生纳入市区考生范围管理。
(二)报名时间
四月十一日至四月十五日。逾期不再办理。
(三)报名地点
市招生考试院及各县招生办。
(四)考生报名时应交验的证件
1.户口本;
2.历届生及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应交验毕业证或结业证,应届初中毕业生应交验学校应届毕业证明;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须交验县级以上侨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台湾省籍考生须交验县级以上统战部门出具的证明;烈士子女须交验民政部门核发的证件。
(五)报名办法
我市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到市招生考试院或各县招生办集体报名;在市外学校就读的学生及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直接到市招生考试院或各县招生办报名。
(六)考生信息采集及上报
在学校集体报名的考生,相关信息由所在学校按市招生考试院的要求进行采集。各报名学校应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及规定,按时上报数据,并确保数据的准确。已录入的考生信息应由考生本人签字认可。
(七)报考费
按自治区物价局的规定执行。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形式
中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体育等七科,课改实验区和非课改实验区分两套试题考试,其中可有一部分共同题目。具体考试科目、考试形式及说明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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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考试形式 |
赋分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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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
闭卷笔试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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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
闭卷笔试 |
120 |
使用自治区教育厅统一推广的科学计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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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闭卷笔试 |
120 |
其中听力占30分,考试时间20分钟,笔试占9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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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
闭卷笔试 |
100 |
试题附部分公式,不能使用计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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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
闭卷笔试 |
100 |
试题附部分相对原子质量,不能使用计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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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
开卷笔试 |
100 |
可带相关课本及资料,独立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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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
综合测评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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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体育以外的其他六科实行标准化考试,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使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
体育测试采用平时综合测评和集中考试相结合的形式来评定成绩,平时综合测评和集中考试各占15分。平时综合测评由任课体育教师、班主任根据学生三年上课、参加课外体育活动等情况,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价。集中考试由全市统一方案(另文公布)、统一组织、相对集中进行。
对市区的课改实验区考生实行毕业生综合质量评价,评定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依次对应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综合质量评价为A者,方可作为定向推荐生;为A等及B等者,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方可录取;为C等或C等以上者,非示范性普通高中方可录取。对市区非课改实验区考生以及历届生、同等学历社会青年的综合质量评价不做要求。
中考考查科目为:生物、地理、历史、信息技术、理化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级,只有达标者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含立项建设学校)或县中录取。考查科目成绩由考生毕业学校按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自行评定。
(二)命题
由柳州市教育局统一命题,统一印制试卷。
(三)考试时间
2005年中考考试时间为六月二十四日至六月二十六日,共三天。具体安排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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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 |
6月25日 |
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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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
语 文
(11:30结束) |
数 学 |
英 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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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6:30 |
物 理 |
政 治 |
化 学 |
各科考试开考十五分钟后不准入场,考试开始六十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其中,英语听力考试8:35考生开始进场,8:50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听力考完后,考生继续进行笔试,10:00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四)评卷
由柳州市教科所组织实施,并进行质量分析和总结。
(五)登分
由柳州市招生考试院负责。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及所在学校,不公开、不查卷。
三、录取
(一)录取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的中考成绩(含照顾分)及综合质量评价等级为主要录取依据,考生自主选择学校,学校择优录取考生。
(二)录取办法
1.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要求,今年中考招生继续实行无档化录取。
2.市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报名录取。各招生学校分时段在市招生考试院指定的地点设立报名点,参加中考的考生凭本人中考准考证原件直接到报名点报名,学校择优录取。
3.市区考生(含非课改实验区考生)中考的总成绩及各科成绩都以等级形式呈现,除体育外的其他六科成绩分为五等八级,由高到低依次为A+、A、B+、B、C+、C、D、E;体育成绩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时,同一时段中报考同一所学校的考生按以下标准排序录取:
(1)总成绩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2)总成绩等级相同的考生,按照中考单科成绩(含体育)中最高等级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若两名考生单科成绩中最高等级的数量相等,则按照次一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依此类推;
(3)总成绩等级相同且单科成绩中各等级数相等的考生,首先比较语文成绩,语文成绩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语文成绩相同则比较数学成绩,数学成绩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依此类推,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体育的顺序依次比较各单科成绩,单科成绩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4)如果用上述方法无法区分时,则招生学校经市招生考试院批准后,可调阅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比较,提出录取意见,报市招生考试院审批同意后择优录取。
4.报考中专、中师、成人中专的考生,按填报的志愿由广西招生考试院择优录取。
(三)录取时段
市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共分为三个时段,每个时段四天,两天报名,两天录取。示范性普通高中公费生的招生必须在第一时段内完成,择校生的招生必须在第二时段内完成。非示范性普通高中在各时段的招生计划由各校自行确定,并按规定的时间上报市招生考试院。但必须先完成公费生计划后,方可招收择校生。各招生学校在规定时段内如未能按时完成本时段的招生计划,其剩余招生指标并入下一录取时段。
三个录取时段结束后,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而未被学校录取的考生,可持本人准考证原件和成绩通知单直接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报名,招生学校按市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到市招生考试院办理补录手续。
三个录取时段的时间安排及部分学校的补录时间另文公布。
中等职业学校经市招生考试院批准后,可进入报名点参与报名录取。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也可以在中考成绩公布后,持本人准考证原件及成绩通知单直接到学校报名。
(四)柳州市所辖各县的考生,中考成绩体现形式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办法由各县教育局、招生办自行制定。
四、有关政策规定
1.录取照顾政策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加5分照顾录取:
(1)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以及台湾省籍考生;
(3)烈士子女。
2.市区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各县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县招生办负责组织实施;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招生工作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3.市区普通高中在市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报名、录取时间内接受考生的报名并录取新生。在考生报名期间,考生可多次自主选择学校,学校择优录取考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考生自由选择权,即不能阻止考生报名或退出,对未被录取的考生,学校应及时返还相关证件和材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考生的相关材料。每一录取时段结束后,已报名但未录取的考生须到原报名点领回报名材料,重新报名。
4.在市区高中招生期间,市区考生凭自己的准考证原件在规定的时段内到市招生考试院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市招生考试院不统一分配落选的考生入学。
5.考生被自己所报名的学校录取后,不得流动转录其他学校,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考生,取消今年录取资格。
6.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市区普通高中必须在报名点向考生公示以下内容:学校简介(含师资、设施,包括学生住宿条件等办学条件)、公费生招生计划、择校生招生计划、收费项目和标准、市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报名起止时间和录取时间、各时段的录取人数等事项。
7.今年市区普通高中录取只统一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不再划定每个学校的录取控制线,由各学校根据本校的招生计划和报名情况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
8.为了遏制初中择校借读的现象,鼓励小学毕业生就近升入初中就读,使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今年柳高、柳铁一中将本校公费生招生计划10%的指标定向分配到市区初中学校。具体分配方案另文下达。
柳高、柳铁一中定向生的录取,由各初中学校在市区普通高中第一时段录取结束后,根据定向分配的招生数及考生的意愿,在参加中考的本学区生源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推荐,报市招生考试院审批录取。推荐生的中考总成绩必须达到B+。
9.今年柳高、柳铁一中共在柳江、柳城、鹿寨、融水、融安、三江等六县择优招收108名考生,其中各定向柳江、柳城、融安、鹿寨县各10名,融水、三江县各7名。
10.柳高、柳铁一中各定向融水苗族自治县择优招收苗族考生3名,定向三江侗族自治县择优招收侗族考生3名。
11.市一中面向柳江、柳城、鹿寨、融水、融安、三江等六县的少数民族考生择优招收一个民族班。其中,定向融水、融安、三江县各10名,定向柳江、柳城、鹿寨县各5名。
12.女子实验高中面向柳江、柳城、鹿寨、融水、融安、三江等六县的少数民族考生择优招收一个女子民族班。其中,融水县12名,三江县10名,柳江、柳城、融安、鹿寨县各7名。
13.为体现学生的个性发展,各普通高中可招收体育、音乐、美术、辩论、表演、学科、实验、综合实践活动设计、科技发展、文学创作、工艺制作、电脑制作、航模车模等方面的特长生15名。
特长生的录取,由考生直接向招生学校提出申请,招生学校根据本校需要择优录取。市区高中应在市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特长生初录名单,报交市招生考试院审批录取。
14.柳铁二中面向全市招收两个体育艺术特长班;市三中面向全市招收一个35人的艺术特长班,其中美术生20名,音乐生15名。
凡报考柳铁二中、市三中特长班的考生,中考考试结束后,直接向招生学校提出申请,招生学校在市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初录名单,报交市招生考试院审批录取。
15.非柳州市户口而在我市借考的考生,可以报读除公办普通高中公费生之外的任何学校(含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
16.为鼓励市属学校对周边地区的辐射,有条件的学校,可在学额有余的情况下招收部分市外考生(含在我市借考的考生)。市区普通高中凭市外考生的户籍证和考生中考档案(或准考证及当地招生办出具的中考成绩证明)到市招生考试院办理审批手续,其他学校自行录取。
17.不影响正常学习,毕业后能正常工作的肢体残疾考生,在录取普通高中、职校时与其他考生一视同仁。
18.为了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对象进行招生。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杜绝在招生工作中出现与招生挂钩的乱收费行为。各高中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挂靠生”,未经市招生考试院批准,不得自行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凡未经市招生考试院、县招生办审批录取的考生,均不予办理高中学籍,今后影响学生考试、升学、就业的责任,由学校负责。
19.凡违反以上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学校,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对学校及其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20.本简章的解释权在柳州市招生考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