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
依据广西电教馆桂教电教[2008]27号文《关于组织全区远程教育项目学校中小学教师教育叙事评比活动的通知》精神,为了推动我市远教项目学校利用优质资源为教学服务,提高教师应用水平,更好地做好交流应用心得和体会,我市决定于2008年4月10日至12月19日期间,在全市中小学远程教育项目学校开展“远程教育项目学校中小学教师教育叙事评比活动”(详见附后方案),以便选拔参与全区评比活动。请各县、区教育局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充分认识到能否利用优质资源为教学服务,关系到项目实施的成败,积极组织所属中小学远程教育项目学校参加全市评比活动。并以此推动学校大面积应用远教资源,真正做到利用优质资源促进教改,提高教学质量。
附件: “柳州市远程教育项目学校中小学教师教育叙事评比活动”评比活动的方案
柳州市电化教育站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柳州市远程教育项目学校中小学教师教育叙事评比活动”评比活动的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共享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缩小东西部的教育差距,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和效益,实现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同时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活动目标:
通过“全市远程教育项目学校中小学教师教育叙事评比活动”,激发广大教师探讨教学过程和方法的热情,以教育叙事为载体,不断的回忆和反思,交流和总结,共享成长的幸福和成功的快乐。
三、活动时间:
2008年4月10日至12月19日止。
四、活动对象:
全区各类远程教育项目学校的校领导、管理员、广大一线教师和热心于该项目研究的均可参加。
五、活动内容:
把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后,在培训、教学、管理、教研和课题研究等各类教学活动中,蕴涵一个或几个教学事件,如教学过程中出现的某一个有意义的“教学问题”,或发生的某一种意外的“冲突”等。
六、作品要求:
1.事件真实,不能虚构。 2.描述的情境具有一定的典型性、思想性,抒发独特的思考或给予人们一定的启迪。 3.要有一定的情节性和可读性。叙述要有一个从开始到结束的完整情节,突出戏剧性冲突,有人物的语言、内心活动,要揭示故事中人物的内心世界,不是记流水帐。叙述要具体、生动,讲究文笔的清新优美。 4.以“叙述”为主,夹述夹议。
七、作品形式:
纸质和电子稿的形式参赛(各1份)。
八、奖项设置:
参赛教师的20%为一等奖;50%二等奖;30%三等奖。获奖者由广西电教馆颁发荣誉证书。
九、报名和评选办法:
1.由县(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经初评按一等奖20%、二等奖50%、三等奖30%的比例将作品统一报送柳州市电教站,并附上各县(城区)1000字左右的活动小结(含纸质稿和电子稿)。柳州市电教站于2008年12月20日——25日组织专家进行作品复评选拔,12月29日报送广西电教馆进行全区评选。 2.获全区一等奖的作品将在广西教育教学信息资源网(http://www.gxer.net)公示,引用信息请注明出处,文责自付。 3.每位参赛者交专家评审费和证书成本代收费10元。 4.柳州市电教站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州市文惠路87号市教育局六楼;邮编:545001 电话:0772-2823293,2091355;传真:2823293;E-mail:gxlzdjz@.163.com; 联系人:韦小涛、杨 年、黄海芬
点击下载:参加“全区远程教育项目学校中小学教师教育叙事评比活动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