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各市属学校: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受教育厅师范处的委托,由广西教育学院负责全区非师范类人员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教育理论培训及考试工作。为配合2008年上半年全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定于2008年1月下旬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幼儿园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理论培训,3月份考试。受广西教育学院教育管理系委托,市教育局人事师培科负责2008年上半年非师范类人员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培训、考试及补考的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07年12月24日至2008年1月10日 (二)报名办法:为方便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报名,从本次培训、考试起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广西教师教育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gxjs.com.cn/,报名者在登陆广西教师教育网后,在教师管理栏内,点击“2008年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报名系统”,进入报名页面,填写名称、代码、密码、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后,进入填写个人信息页面,填写并检查无误后,即可递交,打印报名卡,本人持报名卡及交费回执单到培训点确认、报到参加培训。 各县、区教育局和社会人员网上报名的名称:广西教育学院 代码:0001 密码:广西教育学院教育管理系联系电话号码。 (三)参加补考的人员也必须在网上报名和到培训点确认。
二、缴交费用: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区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2007〕209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把应缴交的各项费用总数(费用标准见后)到当地农行存入下面的存折: 农行:户名:叶发钦,帐号:20-009600460049032 学员务必向银行索取存款收条,保存好,并将其复印,将原件的左半部分保留,报到时交给班主任或任课老师以便领取教材、资料及听课证并换取正式发票等;将复印件和原件的右半部分自己保存好作为交款的依据。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 2008年1月21日—1月29日。 (二)培训地点: 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到广西教育学院教育管理系报到(学员可以2008年1月20日电话咨询广西教育学院教育管理系)。申请初中、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请于2008年1月20日前电话咨询柳州市教育局人事师培科,或登录柳州市教育局都乐网信息公告栏查询,广西教育学院将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在柳州开班。报名时提交报名卡、交免冠照片一寸两张、银行存款收条原件。未交清费用的学员在报到时务必补交。
四、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及科目:2008年3月30日上午9:00—11:00教育学,下午14:30—16:30心理学。 考试地点:与培训点相同,培训时通知。 教学方法论暂不列入本次培训和考试。 考试时,必须同时具备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各学员在报到时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否则必须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身份证明。
五、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区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2007〕209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每人收培训费:每科收125元。教材、资料费:中学两科80元,小学两科50元,幼儿园两科50元。考试费:每科收50元。请学员根据所参加的项目确定交纳的总费用(参加完所有项目者合计费用为:中学430元,小学400元,幼儿园400元)。
六、发证办法: 考试合格者由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签发,考生到各市教育局领取。
七、咨询联系办法: 1.柳州市教育局人事师培科:0772—2815940 2.广西教育学院教育管理系联系电话:0771-5629207 电子邮箱:gxjsxgb@126.com 地址:南宁市建政路37号广西教育学院教育管理系,邮政编码:530023 联系人:阎富常 刘彩霞
市教育局人事师培科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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