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全市中小学2008年学生电脑制作竞赛
暨第九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作品选拔评比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学校: 为促进我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普及信息技术知识,依据广西教育厅桂教基教〔2007〕152号文和中央电教馆教电馆〔2007〕89号文指示精神,第九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将于2008年3月进行,该项活动由“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组织委员会”领导,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指导,中央电化教育馆等单位联合主办。目的在于鼓励广大中小学生结合课堂教学的学习与实践活动及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设计、创作电脑作品,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该项活动将与“中国国际动漫人才培养计划”结合,其中电脑动画组的获奖作品将参加2008年举办的“中国国际青少年动漫周”动漫作品展示活动。为做好第九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作品选拔工作,我市将于2008年3月15日进行全市(含六县)中小学学生电脑制作竞赛,希望全市(含六县)中小学积极做好该项活动的组织工作,按活动组织委员会所发的《第九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文件资料组织学校学生准备有关电脑制作作品,并于2008年3月14日以前报送市电教站。具体事宜如下:
一、人员范围 全国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的在校学生。
二、“活动”项目 第九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简称“活动”)内容分为“电脑作品评选”(简称“评选类项目”)和“电脑机器人竞赛”(简称“竞赛类项目”)。
根据不同学段中小学生的特点,“活动”按照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分学段设置评选类项目和竞赛类项目。
三、“评选类项目”作品分类 小学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 初中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 高中组:电脑艺术设计、电脑动画、网页、程序设计
四、作品报送 以学校为单位报送“评选类项目”的电脑作品参加全市中小学2008年学生电脑制作竞赛评比,并于2008年3月14日前报送到柳州市电化教育站教育局六楼,联系电话:2823293、2091355;联系人:黄松芬 黄海芬。“活动指南”见附件(都乐网“信息公告栏”),也可到广西教育教学资源网http://www.gxer.net 下载。报送作品时须一并报送以下材料:
(一)作品制作 1.中小学生应独立进行作品的创意、设计并自己动手实现创作,指导教师可以给予指导,但不能直接动手参加制作; 2.小学组、初中组每件作品的主要作者最多不超过2名,高中组每件作品限报1名作者;每个作者限报1件作品; 3.作品中不能以作品以外的任何网站或网页内容的链接方式作为本作品的内容; 4.网页作品或网页形式的电子报刊作品的各级目录(文件夹)和所有文件的命名须采用通用的小写英文字母命名规则,可以在UNIX服务器上使用。
(二)电子文档材料 包括:推荐参评作品光盘(以学校为单位),内容以文件夹形式建立“*****校2008年第九届中小学电脑作品库”;二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程序设计、电脑平面设计;三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作品名称,内含参赛作品、推荐作品登记表和作品创作说明(格式参见附表2)、作者照片等电子文档材料,并确保能够运行。
(三)文字材料 1.有作者本人亲笔签名的“推荐作品登记表”和“作品创作说明”(附表2); 2.各省“活动”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和省级专家推荐表(附表3)。 (注:文字材料请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五、参赛作品资格审定 1.有明显政治原则性错误和科学常识性错误的作品,取消该作品参评资格; 2.作品中严禁出现标示作者真实姓名和学校名称,严格杜绝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并通知省级教育部门及所在学校; 3.已正式出版的作品(产品)、已在有关网站或媒体上刊登的作品、已在其他全国性比赛(包括: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活动中获得一、二等以上奖项的作品不参加评选。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
六、评比选送办法 作品将由市电教站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公正评选,参赛作品设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证书。优秀作品将按区规定评选名额代表柳州市参加全区评选。 具体参评作品细则敬请参阅《第九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文件资料(都乐网“信息公告栏”)。
另外,2008年1月初将进行一次全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导老师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二○○七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第九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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