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教育局
柳教师培字〔2007〕11号
关于进行200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教学技能考试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阳和社会事务管理局,各局属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07〕29号)、《关于继续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07〕41 号)文件要求,从2007年起,教师资格认定采取新的政策,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资格考试分开进行。教师资格考试内容包括教育理论考试和教学技能考试两类。非师范类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需要通过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理论考试和相对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学技能考试。
为配合200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开展,我市将组织200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教学技能考试,现将教师资格教学技能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教师资格教学技能考试的对象
需要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含函授师范教育类专业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
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人员参加市教育局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学技能考试。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类别的人员参加县、区教育局组织的教学技能考试。
二、考试组织形式
主要评定申请人运用教育理论实施课堂教学的能力。通过讲课和面试等形式,评定申请人是否具备组织课堂教学的实际能力。
三、考试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市区统一安排在2007年6月13日至6月15日,各县根据各县实际情况安排,要求在7月1号前完成教学技能考试工作。
2.地点:参加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教学技能考试人员在柳州市教育局人事师培科(文惠路87号)报名(户口在六县的到所在县教育局报名,县教育局汇总后报市教育局人事师培科);参加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类别的教学技能考试人员在所在辖区教育局报名。
县教育局在6月20日前将参加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教学技能考试报名情况通过电子邮件报市教育局人事师培科(电子邮箱:jyjrsk2008@163.com).
四、考试费用
1.收费标准: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区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2007〕209号)核定的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收费。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教学技能考试300元/人次;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教学技能考试250元/人次。
2.交纳方式:报名时交纳。
五、发证办法
考试合格,由各级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签发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考生到参加组织教学技能考试的教师认定机构领取。
六、参加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教学技能考试注意事项
(一)领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07年6月25日上班时间。
2.地点:市教育局人事师培科(凭交费收据领取)。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考试时间和地点待领准考证时通知
(三)发证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公布在柳州市都乐网信息公告栏(http://www.doule.net/)或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772—2815940。
(四)其他事项
1.安排好工作、学习的时间,确保能准时参加考试。
2.阅读了本通知的考生请尽量相互转告通知应考的朋友或同学。
3.已经获得自治区教育学和心理学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要抓紧时间报名教学技能考试。因为按新的教师资格认定政策,从2007年下半年起,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要求通过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方法论三个科目考试。
七、咨询联系办法
不尽事宜请咨询柳州市教育局人事师培科,咨询联系电话: 0772—2815940。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二〇〇七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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