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城市职业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点关于
举办2007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与培训的通知
柳州市各有关单位:
为了配合柳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人发〔1999〕46号)的精神,在有关行业逐步实行持证上岗的制度,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原柳州师范)普通话水平测试点定于 2007年4月14、15日组织2007年第一次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为切实提高我市各行业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提高测试通过率,按广西区语委桂语办[2000]27号、桂语办字[2003]6号文精神,参加测试的人员原则上先参加测前培训再测试。为此,我院将组织柳州市有丰富培训测试经验的测试员为广大应试人员进行高质量的培训及考前悉心辅导,以确保应考人员普通话水平的有效提高。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原柳州师范)培训中心拟对参加测试的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07年1月29日——4月6日
(二)报名须知: 1.带上身份证号码。
2.带上两张同底一寸免冠近照。
3.填写报名表须书写工整、信息准确,尤其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切勿潦草、出错,否则将导致测试等级证书作废。
(三)报名地点:
1.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培训中心(三中路25号,即龙城西点店往北约三十米的海旭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右侧的地区糖烟总公司六楼。乘公交车到市委站下车者,往南走300米左右)。
2.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点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内,乘1、3、5、15、18、29、39、61、75路公共汽车可达)。
二、培训及测试事项:
(一)、培训时间和内容
A班:首次参加培训测试的学员
1.培训时间: 2007年3月24、25、31日及4月1、7、8日(全天)
2.培训内容:
①普通话语音发音、普通话语流音变及普通话语调等方面的指导与训练;
②普通话朗读与普通话语言表达的指导与训练;
③方言词汇语法与普通话词汇语法的辨别指导;
④针对个人方言特点,纠正错误发音及语音缺陷;
⑤介绍应试技巧、考试注意事项;
⑥进行普通话模拟测试。
B班:二次参加培训测试的学员
1. 培训时间: 2007年3月31日及4月1、7、8日(全天)
2. 培训内容:针对个人方言特点,进行方音纠正、应试技巧等方面的辅导。
3. 培训教材:《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广西教育出版社出版)(12元,可代购)
4. 培训地点:①柳州市北站路小学(北站菜市旁)
②报名人数达35人以上的单位,可上门培训,培训时间另行商定。
(二)测试时间:2007年4月14、15日
(三)测试地点: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原柳州师范学校)
三、收费标准:
(一)测试费:公办教师及其他行业人员:50元/人,民办、代课教师40元/人,在校学生25元/人(凭学生证认定身份),此外代国家教育部收取由国家语委统一制作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工本费5元。
(二)培训费: A班:100元/人(含资料费,不含教材费)
B班:70元/人(含资料费,不含教材费)
学生:50元/人(含资料费,不含教材费)
四、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狄老师、梁老师;
咨询电话:2090053 3987765 2205141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原柳州师范学校)普通话培训测试点 2007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