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乐网讯 (通讯员袁文玉报道) 日前,国家二类城市柳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总结表彰会在市教育局召开,柳州一中荣获“柳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先进单位”称号。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精神,实现国家提出的新世纪“普通话初步普及”和“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发展,提高全校师生说普通话和写规范字的意识与能力,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语言委员会及柳州市语言委员会的指导下,学校开展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语言文字工作。
成立了“柳州市一中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柳州市一中语言文字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提出了在课堂教学中规范语言文字的明确要求。要求全校教职工和学生在教育教学、宣传、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时必须使用普通话,无论其普通话水平如何,都要用普通话进行交流。通过积极的宣传和教育,师生使用普通话蔚然成风,100%的教职工在教育教学、宣传、会议及其它集体活动中能使用普通话,100%的学生在教育教学、宣传、会议及其它集体活动中能使用普通话。
从2003年开始,柳州一中就从六县招收民族生,针对民族生普遍普通话听说能力较差的情形,每周二下午第七、第八节,我们定期、定时聘请柳州电视台原台长、国家一级导演刘万生老师主持“普通话朗诵班”培训课,对民族班的学生作重点培养。由于民族生大多从县乡农村走入城市,通过普通话能力的提高能进一步增强他们的自信心,缩小他们与城市学生的心理距离;同时,学好普通话能为其它学科特别是外语学习奠定基础。
2005年10月23日国家教育部民族司夏铸一行四人来学校视察民族班建设工作时,对学校为民族班专门开设的“普通话朗诵班”工作非常满意,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一中的语言文字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达到了“以评促建,以评促改,重在过程,重在建设,重在工作实效”的目的。大家将在自治区语委的指导下,毫不松懈,找出差距,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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