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乐网讯 (通讯员陈秀芳 记者袁德铭报道)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落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精神,贯彻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部署,柳州市下发了有关自查自评工作要求,并要求各县区各学校按照国家下发的《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标准,进行认真细致的自评;同时,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组成工作督查组于10月27日—31日和11月4日—6日分两次对市属学校和县区中小学校进行了抽查。
11月4日—6日,督查组分别对柳江县和柳南区进行督查。本次督导检查目的是检查各县区政府和各级学校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情况,以国家教育部下发的《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为主要内容,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抽查包括派市政府督学到市属学校进行督导随访和组织检查组到县区学校进行督查两种形式,分别从教育管理、条件保障、评价机制、体质状况等四个方面进行督察。其中,各校是否落实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建立定期组织综合性或专项性的学生体育运动会制度和参加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结果等均被纳入此次检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