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第三时段各校执行计划数共计1010,共有520名考生报名,实际录取345人。
高中录取相关事项:
1.普通高中录取时,同一时段中报考同一所学校的考生按以下标准排序录取:
(1)总成绩(含体育成绩)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2)总成绩等级相同的考生,按照中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等六门文化科单科成绩中最高等级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若两名考生文化科单科成绩中最高等级的数量相等,则按照次一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依此类推;
(3)总成绩等级相同且六门文化科单科成绩中各等级数相等的考生,首先比较语文成绩,语文成绩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语文成绩相同则比较数学成绩,数学成绩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依此类推,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的顺序依次比较各单科成绩,单科成绩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2.第三时段录取的考生,请于7月22日持报名回持单直接到录取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3.第三时段已报名但未录取的考生,请于7月24日持报名回持单到考试院中考办(红锋路15号)领取准考证。
4.市区高中报到时间为7月24,已录取的考生请按时报到。
5.总成绩达到C等但没有录取的考生,可以持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直接到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