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乐网讯 (记者袁德铭报道) 每年备受关注的高考成绩公布之后,也是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等部门的工作人员最为繁忙的时刻:作为“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的具体组织实施者,他们要为每一位新受助大学生办理银行通存通兑存折和储蓄卡,连同资助证书逐一发放到他们手中,并将国家资助款及时划入已受助大学生账户;同时向受助者所在高校逐一寄送相关文件和资料,落实国家减免学费的政策。
2007年,柳州市“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即将正式启动,受助学生推荐上报工作已经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有条不紊地展开:本着自愿的原则,特困生(贫困生)本人可向原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各校在7月15日前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并上报,经由柳州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教育局共同审核后公示并确定;最后由广西实施“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报中央文明办备案,并及时通知受助学生本人。
一个“工程”惠及千万学生
“西部开发助学工程”是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为贯彻落实中央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旨在帮助西部地区培养人才,为贫困地区、困难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由中央领导同志亲自倡导并经中央同意,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组织实施的。这一工程自2000年实施以来,得到受助学生和家长的热烈欢迎,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广泛赞誉,在西部乃至全国引起强烈社会反响。
柳州市自贯彻实施该工程以来,经过各有关部门以及有关高校的共同努力,均圆满完成受助学生的推荐、审核、确定工作,众多寒门学子从中受益。
虽然“西部开发助学工程”本身所资助的学生有限,但它所起到的示范带动作用却是不可估量的。全市各级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等部门对于那些经过“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考察符合条件而没有被确定为资助对象的学生,采取对口帮扶、“一帮一”资助、动员社会力量等各种方式,确保每一位贫困学生都能够上学。在这些部门的主导下,社会各界对资助贫困学生广泛关注,热烈响应,积极参与。
情如山,爱如海。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激励着寒门学子发奋学习,回报社会各界的关爱。
切实做好受助学生审查工作
柳州市实施“西部开发助学工程”以来,逐步形成的考前预选、逐级申报、考核公示三项制度和反馈、制约、激励三个机制,使确定资助对象的工作更加主动,过程更加公开,程序更加规范。对拟推荐的新一届受助学生,要全部进行入户走访调查。要充分利用公示监督的手段,重点做好学生所在学校和所在村镇范围的公示,确保资助的对象全部是贫困家庭最需要资助的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同时也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学生。
除此之外,受助者应是2007年当年考入国家211工程重点院校(包括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广西民族大学、桂林电子工业学院)的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本科生。资助标准为每人资助生活费2万元,即每人每年5000元,受资助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由所在院校全部免收。
在学生本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受助学生的推荐审核程序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学校参与的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在本地主要新闻媒体和学生所在学校公布资助条件、申报程序及受资助学生候选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相关链接:
长期以来,柳州市委、市政府一直十分关心贫困家庭子女读书问题,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有关精神,采取多种措施资助贫困生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完成学业。2007年,柳州市开展一系列工作确保家庭困难学子顺利完成学业,“一个都不能少”。
1、5月14日,柳州市市属三所高校与市商业银行正式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市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已经步入实施阶段,柳州成为继南宁之后,在全区第二个正式启动市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城市。
2、6月14日,2007年柳州市“希望工程圆梦行动”正式启动,将计划筹资30万元人民币,资助大学贫困新生150人以上。柳州市2007年“希望工程圆梦行动”从6月14日起到9月底止。“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由共青团柳州市委组织,通过面向全社会开展募捐、义卖、文艺表演等形式募集助学资金。本次活动整合了柳州四家单位的力量,共同为贫困生“圆梦”出力。其中,团市委统筹负责“圆梦行动”的组织开展,着重发动、引领全市各级团组织实施“圆梦行动”,并以此带动形成全市性的捐资助学热潮;市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着重面向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和辖区职工居民开展“圆梦行动”劝募工作,并成立阳和助学金,专款专用于资助定向贫困大学生。
活动将从全市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数据库中,选出一批品学兼优、家境贫困的大学新生确定为“圆梦行动”的资助对象,主要通过向社会各界开展劝募活动来筹集“圆梦”助学金。所募集的资金用于资助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贫困家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重点倾向于农村绝对贫困或低收入家庭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2000至3000元人民币。
3、2007年,柳州市教育局还将采取多项措施,加大资金支持和各项资助工作力度,确保全市(含六县)不出现一个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赴校入学。
2007年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的具有柳州市户籍(含六县)的高中(含职高)毕业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自治区政府给予一次性的路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补助,最高补助额达到每生每学年600元。除此之外,市政府再给予一次性学费补助:本科区外重点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3000元/生;本科提前批、本科区内重点院校和本科普通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2000元/生;专科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1500元/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