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柳州市中小学生即将迎来“阳光七月” |
|
| 作者:左长谊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6-29 |
| |
 |
| |
都乐网讯(记者左长谊报道) 2006年春季学期已近尾声,日前,从市教育局获悉,柳州市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已经确定,于7月8日正式放假,9月1日正式上课。8月30、31日为报名注册时间。为切实做好期末及假期工作,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轻松、愉快的假期,近日,柳州市教育局提出了关于做好中小学期末和暑假工作注意事项的相关要求,倡导让中小学生回归“阳光七月”。 根据教育局、自治区教育厅、柳州市教育局关于新形势下“减负”工作的相关要求,2006年暑假,柳州市倡导让中小学生回归“阳光七月”,全市各中小学将禁止在七月份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还学生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为此,市教育部门特别强调,各校不得为各种校外补习班提供场地和条件,在职教师不得应聘代课;所有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任何级别、任何名义、任何方式的竞赛活动;整个暑假期间,中小学不得组织非毕业年级学生集体补课,也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文化课补习班和辅导班;对初三、高三年级学生,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应学生和家长要求进行适当补缺补差,所用时间最多也不能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 另悉,为落实自治区、市教育部门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关要求,全市各区县、学校还将切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认真指导学生安排好暑假的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中小学生真正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愉快、有意义的暑假。同时根据相关规定,暑假期间,各校还要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及学校治安保卫工作。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法制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学会自我保护,确保自身安全;学校还要做好防火、防盗、安全用电等工作,并认真安排好假期值班,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