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乐网讯 (记者刘丽摄影报道)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公布的“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中,广西壮族自治区共有6所学校荣获“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柳州市第二中学名列其一,也是柳州市唯一一所拥有此荣誉的学校。

图:二中依法治校宣传栏
为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教育部于2003年11月启动了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观念到位,管理规范”,2004年8月27日在全区依法治校工作会议上,自治区教育厅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处处长吴桂就在听取二中依法治校工作汇报后,用这八个字形容了该校的法治工作,“这样一个学校非常让人感动,法治建设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能够默默的一直坚持下去非常不容易,我要说二中的依法治校工作做得非常出色。” 2004年10月25日至29日,二中接受“依法治校示范校”专家组的评估,在评估中专家对二中依法治校建设情况给予高度评价,他们表示:二中是一个现代化教育水平较高的学校,学校管理规范,师生整体素质高,特别是学校在档案资料管理方面的科学、规范与先进,真是让人叹为观止。 多年来,柳州二中坚持依法治校为先导,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把普法、依法治校工作列入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规范教学行为,同时加强普法工作宣传力度,营造法制教育氛围,师生学法、懂法、用法在学校蔚然成风。 获奖的喜讯让二中倍受鼓舞,柳州二中书记宫家敏表示:“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 荣誉称号的获得,对二中是一个鼓励,更是一个鞭策,二中将会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推进依法治校工作。 此次广西获得“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荣誉称号的有柳州市第二中学、广西师范大学、柳州地区民族高级中学、北海市第七中学、钦州市第二中学和灵川县灵川中学等6所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