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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
——记柳州市北雀路小学法制副校长查警官 |
| 作者:石东辉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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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柳州市北雀路小学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只见他身材愧悟,威风凛凛,一副很严肃的样子,可到了同学们面前,他却面带微笑,和蔼可亲,他就是学校聘请的法制副校长——查文彪警官。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北雀路小学与雀儿山派出所合作,成为警校共建单位,与2004年2月聘请该所警官查文彪同志为学校法制副校长。 自从查警官担任学校副校长以后,学校周边的社会治安秩序得到良好的改善,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了,上网吧、玩电子游戏的学生明显减少,到学校门口寻衅滋事的不良少年也消声灭迹。查警官不仅定期地给学生上法制课,还经常深入课堂观察学生的思想动态,与学生促膝谈心,现身说法,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转变工作。特别是这个学期,六年级1班的李同学和莫同学思想波动大,惹事生非,上课吵闹,打架逗殴,不完成作业,学习成绩明显退步,严重影响其他同学学习,还经常与社会不良青年有来往,对其他学生的安全构成了威胁。学校和班主任虽然采取了一定措施,但成效不大,查警官知道这一情况后,积极参与教育这两位学生的工作,经常挤时间找他们谈话,或定期地跟踪他们,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还参与班队活动,与同学们打成一片,成为孩子们的良师益友,只要班主任请他,或学校请他,他都非常积极主动地配合,经过多方面努力,这两位学生在最后一个学期里,思想、情绪比较稳定,顺利地考上中学。 这个学期,学校根据学生中存在小偷小摸的现象,让查警官针对这一类问题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查警官用发生在本辖区他亲自处理过的刑事案例,对学生进行现身说法,他还找相关的学生谈话,使他们认识问题的严重性,他用通俗易懂的话语告诉同学们:一切犯罪都是从好吃赖做开始。 查警官不仅配合学校和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还帮助学校解决了很多棘手问题。如2004年5月的一天,六年级二班的一位女生的家长找到学校,非常气愤地告诉老师,她被校外的一位女生勒索,限期某天在某个地方给三百元,如果不将钱送到或报案,将让人将其打伤,使她上不了学校,气焰非常嚣张。查警官知道这件事以后,马上放下手中的案件,帮助学校解决这一严重威胁孩子安全的案子,经过反复调查了解,这是一起团伙抢劫勒索案,由校外女孩出面寻找勒索目标,得到的钱财与其他同伙分享。这个女孩应读初中一年级,由于父母离婚无人管教,养成了好吃懒做的恶习,初中才上一个月就自动退学与社会上的流氓阿飞混在一起,吃住在一起,家里人管不了。她经常与同伙到学校门口寻找抢劫和勒索的对象,学校很多学生经常被他们勒索,被勒索的学生因害怕报复,大多数不敢报案或跟老师讲,这一次被勒索的学生因不敢上学,家长才知道孩子被勒索,从而找到学校。这起案件最后由公安机关立案侦察,经过六个多月的取证和调查,犯罪分子全部被抓捕归案。这当中学校六年级一男生,与犯罪团伙有来往,曾经充当传话角色,被查警官例为重点教育对象,使他脱离这伙人的纠缠。 2005年9月的一天,学校四、五年级的两个男孩子放学后到火电公司大院里玩,由于玩耍时互相调打而翻脸,其中五年级的孩子用啤酒瓶将四年级的孩子头部扎伤,伤势严重,鲜血直流,被急送到医院包扎,过后两位学生的家长为医药费问题发生尖锐矛盾,互不相让,甚至扬言要打伤对方的孩子,学校在协调不成的情况下,将这一情况报告给查警官,查警官马上召集双方家长开会,进行协调工作,按照民法相关的法律条文将这一案件解决,令双方家长满意。 2005年12月,一天,六(3)班的周同学到学校附近的礼品店偷东西,被礼品店的老板送到学校处理,据说她经常光顾该礼品店,当问起为什么偷东西时,她说:“礼品店的东西太贵,不值那么多钱,所以就萌生偷的想法。”这说明孩子没有法律意识,学校和家长有责任对她进行法律知识教育,于是我们将其家长请到学校,让家长带着孩子将赃物归还失主,并赔理道歉,学校还对其进行个别谈话教育,并责令其写检讨书表示今后一定改正。这件事处理完以后,查警官从学生那里知道这件事,马上找到周同学,专门从法律的角度帮助她认识问题的严重性,使她感受到遵守法律的重要性。 查警官以高度的责任感履行着自己的职责,担负起教育祖国下一代的责任,他起到了学校不能起到的作用,他承担了社会对学生教育的责任,我们为有这样的好警官感到高兴,学生为有这样的好朋友感到骄傲。以法制国,以德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从小培养孩子的法律意识,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长大后才能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查警官,学校的平安、和谐有你的一份功劳,我们忘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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