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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严查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隐患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08-12-1 17:41:44  访问量:

    今年以来,我国部分地区陆续发生数起校园及周边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学校周边建筑安全隐患已严重威胁师生安全。桂林市教育局 4日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建筑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立即组织人员对学校、幼儿园周边建筑进行安全检查,并健全相关制度,确保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

    据桂林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日前,山东某市一住宅楼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发生塔吊倒塌事故,造成邻近幼儿园 5名幼儿死亡, 2名幼儿重伤。为了吸取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发生,国务院要求各级各部门开展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检查。此次检查的重点为学校宿舍、围墙、厕所、浴室、库房、水井、水池、走道栏杆和供水、供电等设施;学校附近正在施工的建设工程,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各级各类学校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等建筑,要立即停止使用,并由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质量安全鉴定。而易发生危险的水池井、楼梯等,要设置警示标志或者加装防护设施。此外,各校还要加固学校围墙,尤其是毗邻公路的围墙。

    对排查出的学校周边安全隐患,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治理;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安全隐患治理的监督检查,对整改治理中不能保证安全的,要采取暂时停工停产措施,安全隐患严重的,一律责令停工停产,整改不合格,不得复产复工;安全监管部门要对生产经营有毒有害物品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监督,不能保证学校师生安全的企业,须限期搬迁。

    昨天,桂林市教育局已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及各学校对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限期将排查情况上报。(邱浩)


文章录入:黄秋菊    责任编辑:黄秋菊     文章来源:广西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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