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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
停止审批新改制学校,并对此类学校进行全面清理  严禁搞"校中校"、"一校两制"和以改制为名乱收费
作者:顾瑞珍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27

    新华社石家庄3月25日电(记者顾瑞珍)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务院纠风办主任李至伦表示,2006年我国的纠风工作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务求在重点项目上有新成效,在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将继续着力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

 李至伦在此间举行的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上说,从2006年起用两年时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继续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督促各级政府把应拨付比例的责任落实到位,并确保资金分配使用的及时、合理、规范、安全和有效,绝不允许挤占、挪用、平调、截留,更不允许出现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

 “当前,教育乱收费问题主要集中在各地的省、市级重点学校,民办公助或公办民助学校,由‘名校’开办的所谓民办学校、联合办学学校以及挂靠在高等院校的‘二级学院’等。”各地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解决上述问题,要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并对此类学校进行全面清理,严禁搞“校中校”、“一校两制”和以改制为名乱收费;加强对“示范”、“星级”等学校达标创建活动的管理。

 据悉,国家将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自行制定的有关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进行全面清理,废止和限期纠正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不相符合或越权审批、制定的文件规定。

 要对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进行调查研究,将招收择校生纳入当地统一招生计划,择校分数要公开透明,择校人数一律不准超过招生总数的30%,超过规定比例的一律要降下来,并逐年降低择校人数和收费。全面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新华社石家庄3月25日电(记者顾瑞珍)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务院纠风办主任李至伦表示,今年我国的纠风工作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务求在重点项目上有新成效,在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将继续着力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

 李至伦在此间举行的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上说,从2006年起用两年时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继续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督促各级政府把应拨付比例的责任落实到位,并确保资金分配使用的及时、合理、规范、安全和有效,绝不允许挤占、挪用、平调、截留,更不允许出现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

 “当前,教育乱收费问题主要集中在各地的省、市级重点学校,民办公助或公办民助学校,由‘名校’开办的所谓民办学校、联合办学学校以及挂靠在高等院校的‘二级学院’等。”各地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解决上述问题,要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并对此类学校进行全面清理,严禁搞“校中校”、“一校两制”和以改制为名乱收费;加强对“示范”、“星级”等学校达标创建活动的管理。

 据悉,国家将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自行制定的有关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进行全面清理,废止和限期纠正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不相符合或越权审批、制定的文件规定。

 要对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进行调查研究,将招收择校生纳入当地统一招生计划,择校分数要公开透明,择校人数一律不准超过招生总数的30%,超过规定比例的一律要降下来,并逐年降低择校人数和收费。全面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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