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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公办高校不得拒绝“穷学生”
作者:张周来 文章来源:新华社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8-24

    新华社南宁8月23日电(记者张周来)从2005年秋学期开始,广西普通高校20%的大学生均有机会享受到国家助学贷款,从一踏进校园开始他们每人每年就可得到最高6000元的助学资金,并可以在毕业后6年内还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此前要求,任何公办普通高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如发生这类情况将追究相关方面的责任。

  目前广西共有49所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28万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有6.4万人,占在校生总人数的23%。按照教育部的要求,2005年秋广西各公办普通高校将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优先办理入学手续,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给予资助,确保他们顺利入学。为使大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影响入学或中止学业,广西要求各高等学校必须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0%的经费,专项用于资助贫困学生,绝不让任何一名新生因为交不上学费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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