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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留守儿童”为城市化做“牺牲
作者:郭振纲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27 12:52:01

  据11月20日新华社消息,随着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大量流动,因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务工而形成的农村特殊群体——“留守少年儿童”,数量已达2000多万,并且这一数字仍在持续增长。这一群体中普遍存在的学业失教、生活失助、心理失衡、亲情失落、安全失保等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有关调查显示,由于家长和孩子长期分离,导致亲情缺失,监护不力,部分“留守少年儿童”营养不足,身体健康状况不良;有的孩子因农活、家务活繁重而学习成绩下降,有些甚至逃学辍学;有的孩子存在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有的孩子没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道德品行,违法违纪案件呈现上升趋势;还有一些“留守儿童”经常受到同学、邻居的欺负,人身安全缺乏必要的保障。这些问题显示,大批“留守儿童”的生存状况不容乐观,他们的正当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他们的健康成长正在受到威胁。如果长期放任自流,这些孩子长大之后,有可能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

  由于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将长期存在,户籍制度的改革也不可能短期内取得突破,因此,“留守儿童”也将成为一个长期存在的社会群体。这些孩子十几年后将走向社会,融入社会生活,参与国家的建设。因此,他们的素质如何,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未来社会的安定与进步,影响着国家的持续发展。

  “留守儿童”的出现,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今天,进城农民工对城市发展的贡献日益得到社会的承认,农民工的权益问题也日益得到社会的关注。而农民工身后的“留守儿童”群体却被许多人忽视了,保护他们的正当权益应该提上议事日程。如果说,“留守儿童”的出现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不得不付出的代价,那么,我们必须将这一代价降到最低。

 

  在保护“留守儿童”权益问题上,各级政府应承担起主要责任,将“留守儿童”问题与城市化战略联系起来,统一规划,多方面入手,配置教育资源,调整教育结构,完善城市管理和社会救助制度,让“留守儿童”尽可能多地不再留守。

  城市化进程是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我们应该让更多的人群在这个进程中受益,而不是权益受损,更不能让“留守儿童”为城市化做出“牺牲”。

文章录入:张学亮    责任编辑:张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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