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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孩子走路与素质教育
作者:张贵峰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24 19:16:25

    

    写下这个题目,是感触一条新闻。11月18日晚,江西都昌县土塘镇中学发生一起学生拥挤踩踏事件,导致6名学生死亡,39名学生受伤,其中11名伤势较重。(《京华时报》11月20日)

    以“学生踩踏事件”为关键词,在百度上搜索一下,可以得到5万多个相关页面。不难发现,类似都昌县土塘镇中学这样的学生踩踏事件,实际上是近年来一个在各地时有发生的普遍性事件。如去年10月25日发生在四川通江广纳镇中心小学的踩踏事件,同样是学生下晚自习、同样也是因为下楼拥挤引发踩踏,最终造成8人死亡,45人受伤。

    面对上述一起起令人触目惊心、痛心疾首的学生踩踏悲剧,从校舍环境、建筑结构这些硬件方面反思、检讨原因,当然是应该和必要的,事实上,当地管理部门事后主要也是这么做的。不过,在笔者看来,这些悲剧之所以酿成,诸如“学生如何学会走路”这样的“软件”,或许才是更值得检讨、深省的方面。

    确实,单纯从生理功能、自然发育的角度看,对于一个四肢健全的人来说,走路无须学校专门教育——进学堂之前,有几个孩子是不会走路的?但是,寻常无奇的校园行走、上学放学过程一再酿出惊天命案的事实,无疑又提醒我们,如何走路——如何在人群社会中走路,其实并不是一个可以无师自通、无须教育的行为。至少,今天的许多孩子在很大程度上并没有真正学会。

    这也就是说,如何走路,并不是一个仅仅与个人身体发育有关的生理、自然问题,更是一个涉及心理成长、理性成熟,如何把握和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人伦关系,关乎行为伦理、文明素养的社会问题、教育问题。比如,在人际行止中,应当建立和遵循怎样的与他人相互协调的秩序规则,而当出现冲突、矛盾时,又应当如何尽量降低和避免风险、保持和维护必要的行为理性等等。

    显然,如果我们承认这样一些规则意识、行为伦理,均是一个社会人在生活行止、做人过程中必备的文明素质,并且教育尤其学校教育正是赋予公民这种文明素质的基本场所的话,那么,就不得不指出,踩踏事件的频发,暴露出素质教育的不彰和沦落。它表明,当前我们的学校、我们的教育,并没有赋予,甚至没有打算赋予孩子们生活所必须的种种生活素质。至于我们的学校和教育部门,都在忙些什么,答案不言自明。这正如有论者曾尖锐指出的,当前中国的教育,教育学生的只是如何做题,而不是如何做人做事。

    谓予不信,请看都昌学生踩踏事件中的这样两个细节:其一,据了解,18日晚,初一学生本是没有晚自习的,但由于“初三年级中考,为了不让其他学生在学校玩耍影响考试,学校就让本该休息的初一年级学生晚上全部到校上课”;其二,罹难学生之一、12岁的曹剑留给父亲的最后一句话是:“今年我考得不好,但请您放心,下次我一定会给您争口气”。

    小曹剑是再也没有机会考好了,但不仅需要考好、更需要多方面人生素质培养的孩子还有很多,而我们的教育何时能真正给予他们这样的素质——比如至少教会他们如何走路呢?(张贵峰)

文章录入:张学亮    责任编辑:张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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