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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免一补”开学实施 柳州市约有七万家庭贫困学生由此受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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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杨绣文 文章来源:柳州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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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从今年春季学期起,我市将根据上级精神,对农村中小学贫困学生及市区特教贫困学生进行"两免一补"的优惠政策,即免杂费、免教科书费和适当补贴生活费,约7万学生将由此受益。 根据自治区下达的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人数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贫困学生的界定标准,优先资助最困难的学生,不得擅自提高免费补助标准而减少补助人数,也不能按在校生人数平均分配资助资金或轮流享受资助,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贫困家庭学生要给予优先照顾,城区家庭、财政供养人员家庭以及富裕家庭的中小学生一律不得进入资助范围。据统计,目前我市有关部门经过摸底调查,约有7万左右学生被初步定为享受"两免一补"的行列,这些学生分别来自我市六县和市本级特教及四个城区特教学生。 据了解,免费提供教科书所需经费主要由中央财政负担,免费教科书的指导性标准是,每生每学期小学生35元、初中生70元、特教学生35元。对于地方财政相应负担享受提供教科书学生的免除杂费及适当补助困难寄宿制学生的生活费,根据广西财力的实际情况,免杂费所需经费由自治区和各市、县共同负担,国家级贫困县自治区负担40%左右,市县两级负担60%左右,非国家级贫困县自治区负担35%左右,市县负担65%左右,市和县具体负担的比例由各市自定。免杂费标准暂统一按我区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一费制"的收费标准确定免杂费标准(小学104元/年、初中120元/年)确定。寄宿制贫困学生的生活补助费全部由市、县负担,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贫困寄宿生适当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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